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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大学考试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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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电大〔200572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

关于转发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印发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课程考核

有关管理文件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电大(分校),各县(市、区)学院(分校、工作站),各直属分校(学院):

    现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印发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课程考核有关管理文件的通知》(电校考[200512号)转发你们,请照此严格执行。由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管理的课程考核以及各市电大的自开课程的考核管理参照本文件执行。以前所发同一内容的文件如有与本文不符,以本文件为准。

 

 

二〇〇五年六月七日

 

主题词:转发 统一课程 考核管理 文件通知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5年6月7日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文件

电校考[2005]12

 

关于印发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课程考核

有关管理文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独立设置的广播电视大学;中央电大残疾人教育学院、西藏学院、八一学院、总参学院,中央电大直属教学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课程考核(包括课程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试)工作管理,根据教育部对学历教育考试的相关规定,结合广播电视大学远程开放教育的特点,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主持,组织电大系统考试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对2002年印发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考务工作手册»中的考试管理文件进行修订和完善,并补充制定了网上考试等新的管理规定。现将这些文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希望各级电大切实加强课程考核管理各环节的落实,做到有规定,有落实,有检查,杜绝各种形式舞弊、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学习者学习质量,使课程考核工作不断完善、规范,保障开放教育试点工作的质量,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促进电大教育稳步、健康发展,。

    上述管理文件从印发之日起执行,原«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考务工作手册»中所有中央电大文件自行废止。

 

 附件:

1.广播电视大学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

2.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课程考核工作规程

3.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课程考核成绩管理规定

4.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课程形成性考核实施办法

5.广播电视大学课程考核统计分析工作实施意见

6.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试卷保密安全管理规定

7.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试题试卷的编制与管理办法

8.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试卷印制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9.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设置和管理办法

10.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布置及工作人员配置规范

11.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主考职责

12.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场纪律

13.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监考工作守则

14.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巡考人员工作职责

15.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16.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工作人员违规处理办法

17.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答卷评阅和成绩登录工作规定

18.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答卷评阅人员工作守则

19.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答卷管理规定

20.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1.广播电视大学网上考试暂行规定

 

                               二○○五年三月 日

主题词:电大  考试管理  文件  通知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印发

 

目      录

附件1.广播电视大学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5

附件2.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课程考核工作规程...............9

附件3.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课程考核成绩管理规定..........17

附件4.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课程形成性考核实施办法........19

附件5.广播电视大学课程考核统计分析工作实施意见..........29

附件6.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试卷保密安全管理规定......34

附件7.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试题试卷的编制与管理办法..37

附件8.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试卷印制管理工作暂行办法..47

附件9.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设置和管理办法........50

附件10.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布置及工作人员配置规范.54

附件11.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主考职责.............55

附件12.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场纪律.................56

附件13.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监考工作守则.............57

附件14.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巡考人员工作职责.........58

附件15.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60

附件16.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工作人员违规处理办法.....63

附件17.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答卷评阅和成绩登录工作规定.65

附件18.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答卷评阅人员工作守则.....69

附件19.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答卷管理规定.............70

附件20.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71

附件21.广播电视大学网上考试暂行规定.....................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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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广播电视大学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
    

    课程考核是广播电视大学远程教育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评估和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内容。为规范全国广播电视大学远程学历教育课程考核工作,提出如下管理办法:

一、课程考核的性质

    1.课程考核亦可称为课程学习测评,是指学生学习一门课程时,对其学习行为、学习过程和学习成就的测量和评价。课程考核一般包括形成性考核(测评)和终结性考试(测评),课程考核要把形成性考核(以下简称形考)和终结性考试(以下简称终考或考试)有机地结合起来,综合测量和评价学生的学习行为、学习过程和学习成就。学生的课程考核总成绩由形考成绩和终考成绩合成计算并记录。

    2.课程考核是目标(标准)参照测评,是鉴别或评定学生的学习是否达到了既定的学习目标,不是选拔性考试。课程考核重要的是为了满足学生的学习需要、促进学生的学习,以达到一定的教育教学目标而进行的评价。

    3.课程考核的作用是要为学生学习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改善学习行为,提高学习效率,促进学生个性的全面发展;为教师教学设计和教学资源建设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为改进远程教学服务,不断完善和改进教学过程,提高教育质量服务。

二、课程考核工作的管理分工

    1.课程考核工作按照“统一规范、统一要求、分级实施、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电大根据课程开设和管理权限分级组织实施。

    2.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中央电大”)组织制定全国统一课程考核的各项规章制度,省级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省级电大”)参照全国统一课程考核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省课程考核的相关制度。

    3.全国统一课程考核由中央电大组织和管理;省级电大统一课程考核由省级电大组织和管理。

三、课程考核工作的基本要求

    1.课程考核工作要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强化诚信教育,严肃考风考纪,保障课程考核工作健康发展。

    2.“课程考核说明”是课程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课程考核说明”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确定学科知识考核的内容、能力考核的具体标准和要求,规定课程考核中的形考形式和要求、终考方式和内容,以及成绩记录的办法等。“课程考核说明”是命制、审定形考任务和终考试题、试卷的依据,也是各级电大实施课程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

    3.形考是学习过程中的测评活动,一般有阶段性学习测验、教学实践活动、专题讨论、小组学习、学习记录等基本形式,按照“统一要求、分级管理、分层负责、指导(辅导)教师评阅”的要求组织实施。

    4.全国统一课程考试坚持“三统一”的原则,即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试题、统一答案及评分标准。基本形式为闭卷考试、开卷考试或者半开卷考试,部分课程的考试可采用听力考试、面试(口试)或网上考试等方式。

    5.全国统一课程考试的试卷、答案及评分标准、听力录音磁带等启用前属机密级国家秘密。保密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及中央电大相关规定。

    6.经中央电大批准,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的个别化网上考试是全国统一课程考试的组成部分。

四、课程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1.中央电大组织编制全国统一考核课程的考核说明。省级电大组织编制本省统一考核课程的考核说明。

    2.课程组或课程考核命题组,负责课程考核说明、形考任务、终考试卷或试题库的编制。

    3.课程考核命题组依据课程考核说明,组织编制形考册或电子媒体传输的形考任务,统一部署形成性考核工作。各教学点指导教师负责组织学生完成形考任务,并评定成绩。中央电大、省级电大对形成性考核的组织过程和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4.中央电大制定每学期全国统一考试的指令性考试计划,规定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方式、考试要求。省级电大依据此计划,结合省级统一考试课程制定本省考试计划。

    5.中央电大负责组织命制全国统一课程考试的试卷、答案及评分标准。省级电大负责命制省级统一课程考试的试卷、答案及评分标准。

    6.省级电大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成立考试工作委员会,领导本省课程考试的工作,负责对各考点考试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试卷评阅以及成绩的合成、发布等工作,处理课程考核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7.考点主管单位根据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考试计划安排考场、实施考试,执行相关的课程考核规定。

    8.参加考试的学生持考场通知单、学生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在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遵守相关的考试规定。

    9.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的形成性考核和个别化网上考试,执行网上考试、考核的相关规定。

    10.各级电大做好课程考核统计分析工作,为提高教学效果、深化教学改革提供客观依据和参考信息。

五、课程考核的研究工作

    1.各级电大应根据教学模式探索和教学、教学管理改革的要求,积极开展课程考核改革的研究,包括适合远程教育需要的课程考核方式、方法、内容、技术的改革,以推动教学、教学管理的改革。

    2.课程考核改革应选择有代表性的课程、地区、学生进行试点,通过试点取得成果,并经批准后再行推广。

附件2

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课程考核工作规程

总      则

 

第一条 课程考核是广播电视大学远程教育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管理,检验学生学习效果,获取反馈信息,改进教学和教学管理的重要措施;是教学评估和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内容。

第二条 在电大远程开放教学和教学管理中,开设课程分为全国统一考核课程(以下简称全国统考课程)和各省统一考核课程。全国统考课程的考核工作由中央电大组织。

第三条 全国统考课程采用形成性考核(以下简称形考)和终结性考试(以下简称终考或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形考是学习过程中的阶段性目标参照测评,由中央电大统一制定考核要求和考核任务,各级电大分级实施;考试是课程学习结束时的目标参照测评,实行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试卷、统一答案和评分标准。考试的试卷、答案及评分标准(包括网上考试系统中的试题库或试卷库)、听力录音磁带等启用前属机密级国家秘密(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高等学历教育课程全国统一考试的定密意见(教密办函[2003]3号))。

第四条 为了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提高课程考核工作质量和水平,推进课程考核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规程。本规程是中央电大全国统考课程考核工作的准则,是衡量课程考核工作的基本依据。

 

第一章     课程考核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第五条 课程考核要根据课程的性质和特点、针对成人在职学习者的特点、满足学生自主学习模式的要求、适应远程教育的特殊性、应用现代教育测量和评价理论,做好总体设计。考核内容、考核要求和考核方式要符合教学大纲的规定;考核方式要适于考核内容和考核要求。

第六条 课程考核以考核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主,同时,要重视对学生综合能力,以及灵活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测试;在注重学生学习结果考核的基础上,还应重视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考核。

第七条 形考按照“统一要求、分级管理、分层负责、指导(辅导)教师评阅”的原则,由中央电大统一设计、各级电大分工管理、各层教师负责组织实施。设计形考任务应根据课程的性质、特点,合理选择考核形式。形考一般可采用阶段性学习测验、教学实践活动、专题讨论、小组学习、学习记录等基本考核形式。

第八条 课程考试有闭卷、开卷或者半开卷考试,部分课程的考试可采用听力考试、面试(口试)或网上考试等方式。应根据课程的性质、特点,结合各种考试方式的特点和适用范围,以及考试工作的可操作性,适当选择考试方式。

第九条 课程考核时间的安排要以有利于学习者学习和参加考试为准则,以组织管理的可操作性为依据进行。

第十条 课程考核工作要按下列基本程序进行:编制、审定课程考核说明;编制、审定形考任务;命制、审定试卷库或试题库(含答案和评分标准,下同);安排和组织考核;成绩评定和管理;考核质量分析和考核总结。

第十一条 全国统一考试遵照有关保密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第二章  课程考核说明的编制与审定

 

第十二条 课程考核说明是根据课程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结合多种媒体教材,以及电大远程开放教育课程考核的特点确定的,是对课程考核内容、要求和方式方法的具体说明。

第十三条 课程考核说明是形考和终考的依据,是学生学习、备考的指导性文件。

第十四条 课程考核说明应由课程组或命题组编写。课程考核说明规定的考试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教学大纲的规定。

第十五条 课程考核说明必须准确阐述课程性质、特点和学科整体要求,并说明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一、课程考核有关说明部分

(一)考核对象。如本课程考核说明适用于××科类××专业学生,或适用于注册学习本课程的所有学生等。

(二)考核依据。说明本课程所使用的教学大纲和多种媒体教材(包括教学大纲审定日期,教材主编、出版单位、出版日期等)。明确课程考核说明是形考和终考命题的基本依据。

(三)考核方式。采用形考和终考相结合的方式,或其中单一方式。

(四)课程综合成绩的记分方法。说明形考和终考各自在课程考核中的地位和作用;说明形考和终考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所占的比例及计算方法。课程综合成绩一般按百分制记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可以获得课程学分。

(五)形考的要求、形式及手段。说明各项形考任务所要实现的目标、考核标准和要求,采用的形式、实施手段(使用形考册还是网上形考系统等)。

(六)终考的要求及形式。说明终考的要求、组卷原则、试题类型及结构,考试方式等内容。

1.考试要求。从总体上说明本课程考核学生哪些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并说明考核的层次要求。

考核理论知识的要求可分为了解、理解、掌握等;考核的能力层次可分为:学会、掌握和熟练掌握或重点掌握,或记忆、理解、应用、分析、综合、评价等。

2.组卷原则。说明考试试题的覆盖面,不同难易程度的试题和各考核能力层次试题的比例。

3.试题类型及试卷结构。试题类型可包括:选择反应(客观性)试题,如是非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填空题等;建构反应(主观性)试题,如名词解析、简答题、计算题、论述题、证明题、应用题和案例分析题等。

说明试卷中各类型试题的比例。

4.考试方式。说明采用闭卷、开卷或半开卷考试,笔试、面试(口试)或计算机网上考试等。

5.答题时限。说明答题的时间限制为××分钟。

6.其它说明。说明参加考试需自备的文具、资料和限制携带的文具等。

二、课程考核内容和要求

按照各章节次序或知识结构,说明考核的目的、考核的知识点、考核的要求等。

三、试题类型及规范解答举例

按照本课程选择试题类型及试卷结构,每种题型提供2-3道题,并附标准答案及解答说明。

第十六条  课程考核说明的审定

一、各教学部门负责组织考核说明的编制、研讨工作,考试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考核说明的审定。

二、考核说明的审定,须聘请2-3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相关学科专家和2-4名地方电大多年从事一线教学活动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参加审定。

三、审定通过的考核说明由考试管理部门负责安排下发执行。

四、审定通过的考核说明原稿和专家审定意见书由考试管理部门存档。

第十七条  考核说明使用年限与教学大纲、多种媒体教材使用年限相同。教学大纲或多种媒体教材修订后,应及时修订考核说明。考核说明的修订应有书面修订报告,经教学部门审批后,报考试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  命题组的组建与职责

 

第十八条 组建命题组

一、命题组成员必须全面掌握本课程的学科体系、教学大纲、教材及教学要求,了解电大远程开放教育的教学特点和课程考核的基本要求,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一定的教育测量、评价理论知识。命题人员必须具有讲师(含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审题人员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命题组原则上由课程组成员组成,即由课程主持教师、教材主编、主讲教师和地方电大教师等组成。命题组一般不少于3人。

三、命题组组长一般由教材主编或主讲教师担任,副组长原则上由课程主持教师担任。

四、命题组成员由教学部门负责审定,并报考试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命题组及其成员的职责

一、命题组职责

(一)设计课程形考任务,编制《形成性考核册》(以下简称形考册)或利用网上形成性测评系统(以下简称形考系统)发布形考任务。

(二)依据学科的性质、特点和发展情况,以及课程考核说明,确定本课程是建设题库还是卷库,并确定题库的试题数量或卷库的试卷套数。

(三)建设课程题库或卷库。包括设计教学内容和考核要求的双向细目表,设计试卷的题量、题型、结构、分数、难易程度,以及时间分配等内容,完成命题、审题、试作等工作。

(四)确保试题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五)命题组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命题与审题要相互分离。

(六)对编制的试题、试卷负有保密责任。

二、命题组各成员的职责

(一)命题组组长的职责

1.对试题、试卷的科学性、准确性、合理性负有主要责任。依据课程考试说明的原则要求、双向细目表和命题组提出的有关命题要求,对试题或试卷逐一审核。

2.负责组织题库或卷库的试作工作,并根据试作情况,对试题的正确性、题量、难易程度、试卷结构及其可行性等提出评价意见。

3.对试题、试卷中存在的问题有权责成命题人改正。

4.审题后,将审题情况向命题组通报,并填写审题意见表。

(二)命题组副组长的职责

1.负责命题过程中的组织、联系和协调工作;负责命题工作的总结。

2.负责组织设计课程形考任务,编制形考册或在形考系统上发布,并对形考实施过程进行指导、检查。

3.负责考试实施过程中相关的考务工作,并在考试结束后,参与考试管理部门组织的课程考试分析工作。

(三)命题人员的职责

1.负责依据课程考核说明的原则和要求,命制试题、试卷。

2.命题完成,将命题情况向命题组汇报,并填写命题意见。

3.根据审题意见进行试题、试卷的修改工作。

 

第四章  课程考核的组织与管理

 

第二十条 制度建设

中央电大制定全国统考课程形考和终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实施意见。

第二十一条 编制形考任务和考试试卷

一、课程考核说明是编制形考任务和考试试卷的主要依据。

二、课程形考任务的编制要严格执行《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课程形成性考核实施办法》。

三、考试试卷的编制要严格执行《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试题试卷的编制与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形考的组织与实施

一、形考任务的编制由中央电大主持教师负责组织编制。

二、各省级电大统一组织本省形考的实施。

三、形考实施的主要责任人是支持学生完成形考任务的指导(辅导)教师。

四、《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课程形成性考核实施办法》是各级、各层教师和管理人员的执行依据。

第二十三条 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一、各级电大在考试的组织与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考试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全国统一考试必须在经过中央电大批准的考点举行。

三、中央电大负责安排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四、省级电大负责组织落实全国统一考试的具体工作。

五、各考点的主管电大根据考试相关规定组织考试。

六、中央电大考试管理部门和省级电大考试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考试工作的抽查与巡视工作。

七、省级电大考试工作委员会,负责本省课程考试的领导工作,处理或协助处理课程考试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四条 成绩评定与管理

一、指导(辅导)教师评定、教学点审定学生的课程形考成绩,省级电大负责汇总、复审和抽查。

二、省级电大组织考试答卷的集中评阅与成绩登录工作。

三、省级电大负责形考成绩和终考成绩的合成与管理,并报送中央电大考试管理部门。

四、中央电大考试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备案,并处理成绩更动等有关事宜。

五、具体事项按照《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课程考核成绩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网上形考和网上考试的组织与实施,按照软、硬件配置要求和组织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根据课程考核工作的需要,中央电大、省级电大可采用抽样调查、重点调查、专门调查等方法对形考、终考、网考进行抽查。

 

第五章  课程考核统计与分析

 

第二十七条 课程考核统计分析

终考结束后,各级电大考试管理部门依据《广播电视大学课程考核统计分析工作实施意见》组织全国统考课程考核结果的统计分析工作,撰写课程考核工作分析报告。

一、进行全国或全省总体情况的分析,包括对报考人数、实考人数、实考率、及格率、合格率等方面的分析。

二、进行分类统计分析,包括各级电大、各门课程,以及不同年龄、职业等方面的统计指标分析。

第二十八条 课程考核质量分析

终考结束后,考试管理部门要根据课程考核结果,对部分课程的考核质量进行分析,撰写分析报告。

一、定性分析。根据课程考核说明、命题审题原则、评分细则,对课程考核的整个过程进行评价。

二、定量分析。运用数理统计的方法对课程考核的信度、效度、难度、区分度等诸方面进行评价。

第二十九条  考试管理部门及时将考核情况统计结果和课程考核质量分析结果反馈有关部门使用。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规程适用于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课程考核工作。其它课程考核工作参照本规程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规程解释权归中央电大。

第三十二条 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3

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课程考核成绩管理规定

 

全国统一考核课程成绩包括开放教育学生的成绩和成招、普招学生的成绩。开放教育全国统一考核课程成绩由中央电大统一管理;成招、普招全国统一考核课程成绩由省级电大管理。为规范开放教育全国统一考核课程成绩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开放教育统一考核课程成绩的最终管理权在中央电大。

二、开放教育课程总成绩由形成性考核成绩与终结性考试成绩合成计算,合成方法按照各门课程考核说明中的规定执行。

三、省级电大负责课程成绩的认定、公布以及成绩数据的维护和管理。

四、形成性考核成绩管理

(一)指导(辅导)教师评定学生学习课程的形成性考核成绩。

(二)县级电大(教学点)负责审定、记录、管理学生的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数据统一报地(市)级电大。

(三)地(市)级电大负责对地(市)级直属及所属县级电大形成性考核成绩的管理,负责汇总形成性考核成绩,并在规定日期内将数据报送省级电大。

(四)省级电大负责汇总、复审、抽查全省形成性考核成绩。

(五)形成性考核成绩补报或更正,须由学生所在基层电大向省级电大提出书面申请,经省级电大教学或教务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备案。

(六)考试成绩和经过合成的课程总成绩公布后,原则上不再接收形成性考核成绩的补报和更改。

五、终结性考试成绩管理

(一)省级电大负责考试成绩的登录和公布。

(二)省级电大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查分、查卷。

查分、查卷原则上由学生在成绩公布后20个工作日内向分校或教学点提出申请,由分校统一向省级电大申报核查。省级电大原则上不接受学生个人查分、查卷申请。

学生考试成绩如有更正,省级电大及时通知分校并备案。

(三)考试成绩公布后,如有考场舞弊等被投诉、举报,经查实,按照《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六、成绩合成并上报

形成性考核成绩和终结性考试成绩确认后,由省级电大进行成绩合成,并在考试结束后2个月内上报中央电大。

七、成绩更动

因故需要对中央电大数据库中已有成绩(包括形成性考核成绩、终结性考试成绩和综合成绩)进行更动时,由省级电大写出更动原因,以文件形式上报中央电大考试管理部门。中央电大考试管理部门批复并备案后,省级电大方可更改数据并上传。

八、免修免考成绩管理

学生提出免修免考申请,由地市级电大汇总,报省级电大。省级电大依据中央电大课程免修免考的有关规定审核后,报中央电大教务管理部门;同时,将免修免考相关数据报中央电大考试管理部门。

九、成绩数据库管理

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设专人负责成绩数据库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附件4

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课程形成性考核实施办法

 

形成性考核是远程开放教育课程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内容。实施形成性考核,是强化素质教育,加强教学过程指导和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改革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方法的重要措施;是科学测评学生学习效果,反馈学习信息,促进学生自主学习,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途径。为了做好电大远程开放教育全国统一考核(以下简称统考)课程形成性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       基本形式

形成性考核有阶段性学习测验、教学实践活动、专题讨论、小组学习、学习记录等基本形式。

(一)阶段性学习测验。是根据课程教学安排布置的阶段性综合测验。综合性测验可以是小论文、研究报告、案例分析、学习总结等任务,也可以是类似考卷的测试任务。每门课程一般安排3-6次,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完成测验的次数和质量评定成绩。

(二)教学实践活动。是学生参与、体验、感受、操作的学习活动,也是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理论验证、实践、创新的过程。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在教学实践活动中的综合表现进行成绩评定。

教学实践活动一般分为两种形式:一是课程教学大纲规定必须完成的教学实践活动,学生不参加或考核成绩不合格不能参加终结性考试,此类教学实践活动称为“必做实验”,如口试,上机操作、实验、设计等;二是为提高学生实际应用和实践创新能力而在形成性考核任务中规定的教学实践活动。

(三)专题讨论。是指在学生的学习过程中,要求学生在指定时间,围绕一定的主题,对课程的重点、难点内容,或者是拓展性内容集中进行的课堂讨论、小组讨论或者网上讨论。指导教师可根据学生参加、发言、发言提纲、总结他人观点、参加讨论的体会等记录情况给予评价并评定成绩。

(四)小组学习。指要求若干学生组成一个学习小组,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协作学习活动。小组学习要有学习时间、地点、方式、内容、参加者、学习效果、存在问题等记录。指导教师根据小组学习记录进行成绩评定。

(五)学习记录。指要求学生通过阅读文字教材、运用光盘、上网等手段进行学习,记录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方式、掌握知识程度,对难点、重点以及疑难问题的理解等,这是考核学生自主学习的一种主要形式,如“纸质记录袋”、“电子文件夹”等。指导教师根据学习记录,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给予学习指导,评价学生的进步并进行成绩的评定。

阶段性学习测验、教学实践活动侧重于考核学生对学习内容的掌握情况,可称为学习内容考核;专题讨论、小组学习、学习记录侧重于考核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过程、学习方法、学习效果等,可称为学习过程考核。

二、       基本方法

根据形成性考核任务的要求,可以选择不同的考核方法。考核手段可以采取纸笔考核、计算机(单机)或网络考核等,考核方式可以采用开放式、半开放式考核或者封闭式考核。开放式考核指学生不受时间(或者时间是一个较长的时间段,只有截至日期)和地点的限制,按照考核要求,自主完成考核内容;半开放式考核指学生受时间(或者时间是一个较短的时间段,有起止时间要求)和地点的限制、可参阅资料,集中完成考核内容;封闭式考核指学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要在规定的地点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核任务,与闭卷考试相同。

三、       设计原则和要求

(—)设计原则

1.启发性原则。在内容设计上应从复述性考核向创造性考核方向转变,在题型设计上应该以客观性题型为主向以主观性题型为主转变,努力为学生创设发挥能动作用的活动舞台,启发、引导学生主动思考、大胆创新。

2.综合性原则。以课程综合为主,通过课程内各知识点之间的综合,培养学生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跨课程综合为辅,通过多学科知识点之间的综合来培养学生灵活运用多学科知识、协同运用多方面技能的能力。

3.实践性原则。实现由陈述性知识测试为主向以程序性知识和策略性知识测试为主的转变,由抽象化、模型化、理想化设计向具体化、综合化、现实化设计的转变,以现实生活中的有关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来设计任务,训练和考察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

4.多样性原则。考核任务的设计要多样化,提出问题的角度要多样化,可以运用综合法、概括法、逆向法等各种方法,考核形式要多样化。

5.适应性原则。适应远程开放教育的特殊性和成人的学习特点,形成性考核方案要具有可操作性。

(二)设计要求

1.形成性考核是课程考核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把形成性考核作为课程考核的一个组成部分进行一体化的课程考核设计,处理好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试相辅相成的关系。

2.形成性考核任务的设计,要能够促使学生确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开展师生之间和学生之间的交互,促使学生在掌握基本知识的基础上强化意义建构,为学生创造学习情景,激发学生自主学习、追求知识、创造性学习的热情。

3.形成性考核任务设计应根据课程性质、特点选择适当的考核形式,体现学习内容和学习过程考核两个方面。设计适当的学习内容考核和学习过程考核比例。文经类课程主要考核学生的理解、应用、综合判断、想象与创造等能力;理工类的课程主要考核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综合分析、应用、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等能力。

4.形成性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所占的比例一般不超过20%,特殊课程(如实验或技能要求强的课程)可以适当放宽比例。

5.形成性考核任务设计要明确考核要求、时间进度、考核形式、考核标准、考核比例等。

(三)设计组织

1.全国统考课程形成性考核依据课程考核说明由课程命题组负责设计。

2.全国统考课程考核任务须经中央电大有关教学部门审批,由中央电大考试管理部门统一发布执行。

四、       组织实施

以下职责分工主要针对现阶段通过下发《形成性考核册》来实施的课程形成性考核。通过网络组织实施形成性考核的有关要求,另文规定。

(一)中央电大主要职责

1.在课程开设前一学期的第16周前完成形成性考核任务的设计工作,按课程编辑、印刷《形成性考核册》,并根据学生使用情况,及时完善各门课程的形成性考核实施任务。

2.在课程开设学期开学前一个月,一般按各省级电大订购课程教材数配发《形成性考核册》。

3.不定期对形成性考核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4.研究、总结形成性考核工作的实施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完善课程形成性考核的相关制度。

(二)省级电大主要职责

1.在课程开设前一个学期末,由教学管理部门汇总分校上报的课程开设情况,并填写《形成性考核课程一览表》(见附表1),供落实及检查形成性考核工作使用。

2.分科类成立形成性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各门课程具体考核工作任务。

3.课程责任教师按照课程《形成性考核册》的总体要求及省级电大的任务,制定落实课程形成性考核的实施方案。

4.在开学后2周内,将课程形成性考核的实施方案发至各个教学点。

5.每学期总结形成性考核组织与实施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三)地(市)级电大主要职责

1.聘任课程形成性考核指导教师,对指导教师进行远程开放教育教学工作的培训,逐步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指导教师队伍。

课程指导教师的聘任条件是:专科课程指导教师一般具有本专业初级或以上职称或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课程指导教师一般具有本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或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教学经验;事业心、责任心强;熟悉远程开放教育要求和相关规定等。

每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一般不超过60人。

2.不定期检查形成性考核工作,重点检查形成性考核的实施情况,了解学生的反应,提出改进意见。

3.在课程开设前一学期末,填报《形成性考核课程一览表》。

4.向省级电大上报形成性考核成绩及书面材料。

(四)县级电大(教学点)的职责

1.提出拟聘指导教师的建议名单,报地(市)电大分校审核批准。

2.监督并协助指导教师做好课程的形成性考核工作。

3.向地(市)电大报送学生形成性考核成绩及数据。

4.保存形成性考核材料。形成性考核材料至少要保留1年,以备核查。

(五)指导教师的职责

1.按要求布置形成性考核任务,并收回学生完成形成性考核任务的相关材料。

2.组织阶段性学习测验、教学实践活动、专题讨论,指导小组学习,指导学生做好学习记录。

3.按时评阅学生完成形成性考核任务的相关材料,要有批语、批注和成绩评定,并及时反馈学生。

4.针对学生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答疑、讨论。

5.按有关规定对学生的违纪行为(包括雷同、代做、复制等)进行处理。

6.填写《形成性考核学生成绩记录表》(附表2),签字认定后,交成绩管理部门。

7.对阶段性考核情况进行总结,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及时反馈有关的管理部门。

五、成绩评定和评审

(一)成绩评定

1.形成性考核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

2.形成性考核成绩评定要客观、公正、准确。成绩一经评定,不得随意改动。

3.各种形成性考核的成绩均按百分制记录。

4.学生的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X=∑(xi×λi)

X——学生课程形成性考核的成绩

xi——第i项形成性考核任务的成绩

λi——第i项任务的考核成绩占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的百分比。

(二)成绩评审

1.形成性考核成绩由地(市)级电大责任教师评审,最终确定学生的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

2.评审中如发现抄袭、代作、复制等非学生本人独立完成的现象,学生的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按0分、违纪处理;对不负责任的指导教师给予批评,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3.成绩评审后,不得改动。

六、监督与检查

(一)省级电大负责监督与检查地(市)级电大、教学点形成性考核工作的组织与落实情况,每学期针对性地进行抽样检查,抽样检查的比例为考核人数的10%-30%。检查内容:

1.形成性考核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2.学生形成性考核的原始资料;

3.指导教师批阅情况;

4.考核成绩与记录的一致性。

对没有执行形成性考核实施方案的,省级电大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在形成性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采取适当的针对性措施。对组织实施舞弊的、集体弄虚作假的应给予严肃处理。

(二)地(市)级电大按计划检查形成性考核工作的落实情况,每学期自行检查2-3次。检查内容:

1.形成性考核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2.学生形成性考核的原始资料;

3.指导教师批阅情况;

4.考核成绩与记录的一致性。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组织实施不力、考核不严、评阅不认真、有意送分的单位或个人做出严肃处理。

(三)中央电大对形成性考核进行抽样检查,对省级电大形成性考核工作质量进行评定,并根据抽查、实地考察和评定结果,提出意见或建议。对在组织与落实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省级电大给予取消其形成性考核成绩、通报批评、减少试点招生名额、撤消专业试点等处理。

七、成绩管理

(一)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在综合成绩中所占比例小于或等于30%时,课程的综合成绩按以下方法管理:

1.学生必须完成课程规定的教学实践活动(必做实验),成绩及格,并且完成一半以上的形成性考核任务,方可参加终结性考试。

2.课程考核综合成绩按合成成绩方法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Z=X×λ+Y×(1-λ)

Z——课程综合成绩

X——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

λ——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占课程综合成绩的总的百分比

Y——课程终结性考试成绩

3.课程综合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

4.课程综合成绩不合格,如果形成性考核总成绩达到60分的,形成性考核总成绩继续有效,可以重新参加下一轮课程的终结性考试;如果形成性考核综合成绩未达到60分的,则须重新参加该门课程的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试。

5.如果学生希望取得较好的课程考核成绩,则可以重新参加该门课程的形成性考核或终结性考试。

(二)当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在综合成绩中所占比例大于30%时,课程的综合成绩按以下方法管理:

1.形成性考核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参加终结性考试。

2.形成性考核成绩和终结性考试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及格),方可获得本课程相应学分,课程综合成绩以合成成绩记录。课程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同上。

3.课程终结性考试成绩不及格,形成性考核及格成绩继续有效,可以重新参加下一轮课程的终结性考试。课程终结性考试成绩和形成性考核成绩均不及格,则需要重新参加该门课程的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试。

4.如果学生希望取得较好的课程考核成绩,则可以重新参加该门课程的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试。

(三)地(市)级电大在期末考试前将学生形成性考核成绩整理完毕,按要求将形成性考核成绩(文本、数据)和形成性考核成绩自评报告上报省级电大。

(四)省级电大根据地(市)级电大上报的形成性考核成绩数据和自评报告进行审核,对有疑点的进行抽查复审,最后确认成绩。

(五)对免修不免考学生的形成性考核不做要求。考试成绩在“教务信息管理系统”成绩模块“成绩更动”中处理。

八、       其他

1.本实施细则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考试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附表1

形成性考核课程一览表

省级电大名称               地(市)电大名称             

专业(专/本)                        学年度第       学期

课程名称

形考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

形成性考核任务

备注

1

2

3

4

5

6

 

 

 

 

 

 

 

 

 

 

 

 

 

 

 

 

 

 

 

 

 

 

 

 

 

 

 

 

 

 

 

 

 

 

 

 

 

 

 

 

 

 

 

 

 

 

 

 

 

 

 

 

 

 

 

 

 

注:1——阶段性学习测验,2——教学实践活动,3——专题讨论,

4——小组学习,5——学习记录,6——其他

 


 

附表2

形成性考核学生成绩记录表

省级电大名称               地(市)级电大名称        

专业(专/本)                     学年度第     学期

           课程名称               

学号

姓名

形成性

考核成绩

形成性考核任务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