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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全省电大普专毕业生第一次就业统计工作顺利结束 今年全省电大普专毕业生第一次就业统计工作已于日前顺利结束。本次就业统计工作涉及23个办学单位,截止2004年5月31日,全省电大普专毕业生平均就业率为28.5%(其中签约率9.6%、应聘率18.9%)。高于去年平均就业率的办学单位有:萧山学院(68.0%)、临海学院(52.8%)、杭州电大(45.4%)、工商学院(41.7%)、特教学院(40.4%)、绍兴学院(39.6%),尤其是萧山学院签约率已达42.0%,实属不易。 从本次就业统计情况看,今年全省电大普专毕业生的就业形势仍不乐观。2001—2003年电大平均就业率分别为16.3%、21.1%和38.9%,大大低于全省平均就业率(60.6%、69.9%)。近几年来持续低迷的就业率已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电大系统形象,也制约了电大普通专科班规模的发展,需引起各办学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0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及毕业研究生就业方案和初次就业率的通知》要求,今年的毕业生考取普通本科生、毕业生出国留学不再纳入就业率统计范围。今年的就业率统计增加一个8月底的时点,向外公布的就业率也是以8月底的数据为准。虽然7、8月学生都离校了,统计这个时点的数据可能比较困难,但这也为我们提高就业率赢得了时间,各办学单位要有专职人员对毕业生就业状况及时跟踪和反馈,并务必于8月底前将毕业生就业的补充材料报省电大招生与就业办。 另外,今年就业率的内涵也有一定的变化,就业率指的是已落实就业单位人数占参加就业毕业生总人数(不含升学、出国毕业生数)的比率,分签约就业率(简称签约率)和应聘意向就业率(简称应聘率)两类。
应聘率为不通过学校办理就业手续,也不需要就业报到证,直接到用人单位应聘的毕业生占参加就业毕业生总人数的比率。根据电大实际,我们今年的就业工作应在尽可能提高签约率的基础上,重点放在如何提高应聘率上。如就业基数最大的杭州电大能达到45.4%的就业率,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高的应聘率(41.8%)。总的来讲,电大系统学生的总体素质水平与其他高校学生相比有一定差距,有不少毕业生直接在用人单位工作但不签就业协议书,因此,实际上我们的应聘率应该是不低的,但以往我们忽视了这批毕业生的就业统计工作。希望各办学单位在这方面多下功夫,敦促找到工作的学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开具用工证明(用人单位盖章),以真实反映并有效提高我们的就业率。 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事关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也牵挂着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心,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并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对我们电大系统来讲,更是关系到电大普通班这一办学类型的生存和发展,希望各有关办学单位领导(一把手)务必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改进工作,力争今年我们的普专毕业生就业率有所提高、有所突破。 (就业指导办公室) 200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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