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电大〔2004〕84号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

关于2004年秋季开放教育招生注册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市电大(分校),各县(市、区)学院(分校、工作站),各直属分校(学院)

经中央电大批准,我省电大2004年秋季继续开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几年来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2004年秋季开放教育招生注册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和注册程序

招生注册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招生试点单位必须具备教育部高教司和中央电大关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设点条件。招收本科的单位必须已于今年6月30日前安装“电大在线”平台。

在试点项目中期评估及中央电大、省级电大教学检查中暂停招生的教学点,整改后须经省级电大验收合格,并按照设置教学点的程序重新申报(附整改工作总结及省级电大验收结论),经中央电大批准方可恢复招生。未经批准的,2004年秋季不得招生。

凡未经申报擅自设立的教学点均不得安排招生。对擅自在校外设点或在招生工作中出现不规范操作的试点单位将取消招生资格。

(二)学生必须参加入学水平测试并经中央电大资格终审后方可正式入学,未参加测试者均不予注册。对已经参加测试的学生,要按照其文化基础和专业基础进行分类管理、分类教学指导的原则,择优注册。

(三)各试点单位应在下达的专业范围内招生,各专业间招生计划不能相互调剂。

(四)必须严格按照中央电大和省电大统一的宣传口径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各试点单位的招生广告须书面报省电大教务处招生办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刊登或散发,并在6月30日之前将最后向外宣传的广告原件(一套)交省电大教务处招生办,省电大统一收齐后交中央电大招生办。各试点单位在发布招生广告时,应将招生咨询电话和招生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布。

(五)各试点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报名填表→入学水平测试→入学资格复审→注册→中央电大终审→入学”的招生注册程序办理。

二、招生专业

2004年秋季招生的专业有:

本科(专科起点):金融学、法学、小学教育、英语(教育方向、商务方向)、汉语言文学(含师范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建筑管理方向、道路与桥梁方向)、水利水电工程、工商管理、会计学(含会计与统计核算方向)、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行政管理。

专科(高中起点):金融学(货币银行方向、证券投资方向、国际金融方向、保险方向、金融与财务方向)、法学、小学教育、英语(教育方向、商务方向)、现代文员、计算机应用、水利水电工程、工商管理(工商企业经营管理方向、市场营销方向)、会计学(含会计与统计核算)、教育管理、行政管理。

课程开放专科:乡镇管理、广告、软件开发与应用(信息系统开发方向、网站应用编程方向)、电子商务、物业管理、药学。

三、入学条件和报名

(一)报读本科(专科起点)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及以上水平;报读专科须具有高中(含职业高中、成人高中、中专、技校)毕业及以上水平。药学专业(课程开放)只招收在职、在岗并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者入学。会计学(会计与统计核算方向)的本、专科只限于浙江省统计培训中心招生。

(二)报名时间为省电大正式下达计划之日起至2004年8月6日止,具体报名时间由各试点单位自行确定。

为及时了解招生动态,各试点单位必须于6月30日、7月30日向省电大填报《2004年秋季开放教育报名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

(三)各试点单位在接受学生报名时统一使用中央电大印发的报名表办理报名手续。学生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及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复印件和照片作为报名表的附件附在报名表后。报读本科的学生应根据专科所学专业,按是否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在报名表上注明“本专业”、“相近专业”或“非本专业非相近专业”字样。专科基础是相近专业或非本专业非相近专业的需补修专科相应的课程,补修课程已在专科阶段修过的,可以持专科毕业学校的学习成绩总表在注册入学时申请免修。

各试点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审核报名者的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的真伪,2001年以后已电子注册的,可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址是:www.chsi.com.cn)。如果学历证书复印件上证书编号、毕业学校公章、校长签名章不清楚的,经办人员必须根据学历证书原件注明证书编号、毕业学校名称、校长姓名,签上“经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在毕业证书的复印件上签上审核人姓名以示负责。毕业证书原件待省电大复审后发还给本人(但经查验属于假证书的,将扣下送交监察部门处理),其中中央电大抽查进行终审的,待中央电大终审后发还。

对于今年秋季毕业的开放教育专科毕业生,因来不及办理毕业证书,应由CRTVU系统预审通过后打印规定格式的毕业生成绩表,并经省电大学籍科审核盖章方可报名,省电大学籍科将在8月3-5日统一办理审核手续。

各试点单位不得接受无毕业证书、无有效学历证明的学生报名;所谓“毕业证书正在办理之中”的证明视为无效学历证明。经办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学历证书(证明)和身份证是否真实,仔细核对报名表、学历证书上的姓名与身份证是否一致。若不一致,必须附上有照片的户籍证明(照片上要压盖派出所印章),而且报名表上的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一致。要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对于身份证有怀疑的,要求其出具居住地派出所户籍证明;对学历证书有怀疑的,要求其提供原毕业学校招生录取和毕业证书的编号、学籍档案等材料。原学历证书待考生提供以上材料后发还,不能提供上述原始材料的,该学历证书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处理。持假学历证书、无效学历证书(证明)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资格或学籍。

(四)我省现代远程教育学生已取得毕业证书但尚未电子注册的,持毕业证书可报读本科。

按原定计划已修完教学计划全部课程、从入学注册起在校满2年(工科满3年),可于2004年春季毕业的学生允许报读本科,报考时也须经CRTVU系统预审通过后打印成绩单并于8月3-5日由省电大学籍科审核盖章后报名。

(五)对于报读本科各专业的,须严格掌握学生入学前的专业基础,控制非本专业非相近专业的学生报名。

各单位接受学生报名的人数应多于招生计划数,以便测试后真正淘汰一些入学水平较差的考生,做到择优录取。

在完成上述各项程序后,经办人员必须在报名表上签名以示负责,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名费为每生60元,其中40元于规定时间内上缴省电大,详见浙电大〔2003〕76号文件。

报名结束后,各试点单位应将新生注册信息录入到CRTVU系统。新生信息录入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应先在班级注册管理栏中录入新班级。

(1)对于班级名称(简称)作如下统一规定:班级名称(简称)由7位汉字长度组成,第1位汉字表明所属市,第2位汉字表示试点单位或县、市电大及学院的简称,第3位用两个数字表示年份,第4位表示招生季节(春或秋),第5、6位表明专业,第7位表明学生类型(本、专)。例如:杭州电大2004年秋季招收的金融学本科的班级名称(简称)为杭市04秋金融本

(2)选择教学计划时必须明确其专业方向,同一个班内不能存在两个专业方向的学生。

2.在学生注册管理栏中录入新生时,序号必须从501开始。

3.对于注册本科的学生,必须在“毕业学校”、“毕业专业”、“毕业日期”栏内注明其专科的毕业学校、毕业专业、毕业日期。

4.经省电大复审的新生报到后,请认真核对学生基本信息,务必及时更改错误信息,同时将未报到的学生名单删除。省电大在规定时间内将核对数据,并统一生成学号,各试点单位按最后生成学号的各专业人数向中央电大上缴注册建档费。

四、入学水平测试

学生报名之后在全省统一的时间参加入学水平测试。测试由省电大统一命题、制卷、阅卷。

测试时间:2004年8 月7日上午9:0011:30

测试形式:采取综合测试形式,满分为150分。

测试内容:

(一)法学专业本科:法理学与宪法学、刑法学与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与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二)会计学专业本科: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

(三)金融学专业本科:政治经济学、货币银行学、现代金融业务、基础会计学。

(四)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市场营销、工商企业经营管理、组织行为学。

(五)英语专业本科:英语语言基础知识及相应的综合应用能力考查。

(六)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中外文学、文学概论、基础写作、汉语。

(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数字电子技术基础、电大英语(II)、程序设计语言(BASIC/PASCAL/C语言任选一种)。

(八)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本科:学校管理、教育行政概论、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九)小学教育本科:人文社会科学基础、阅读与写作。

(十)行政管理本科: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

(十一)土木工程本科:高等数学、建筑力学、专业基础知识。

(十二)水利水电工程本科:数学、英语、水工建筑物。

(十三)专科各专业:测试程度相当于高中毕业水平。测试课程为语文、数学、英语。各课程所占比例:语文、数学各60分,英语占30分,满分为150分。

省电大阅卷后用快件将成绩通知各市电大,各市电大如需直接到省电大领取,请事先来电告知省电大招生办,电话:0571--88060314。

五、报名名册的编制

各试点单位在收到测试成绩后,根据下列原则对学生进行排序,并得出学生的真实序号(从001号开始)。对于报读本科的学生,要求按照专科基础是本专业、相近专业和非本专业非相近专业三种情况,分别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排序,同一班内顺序号不能重复。对于报读专科的学生,分专业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排序;测试成绩相同的,按报名先后次序排序。然后,将学生的测试成绩输入CRTVU系统,同时根据学生的真实序号在CRTVU系统中修改新生原从501开始的序号为从“001”开始的序号。最后,通过该系统打印名册(统一用A4纸横向打印,名册须含学生类别、序号、姓名、性别、教学计划、身份证号码、测试成绩、毕业专业、备注等栏目)。

各试点单位必须于2004年8月18日至20日将招生材料送省电大复审(送审时间详见附件1)。送审材料包括省电大规定格式的学生名册(一式三份)、学生报名表(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贴在报名表封底)及毕业证书原件(只限本科,顺序与名册一致)、2004年秋季开放教育入学水平测试情况统计表(附件2)。

招生报名材料须一次性全部报送省电大,不另安排补审。各试点单位务必完整、准确、及时上报全部材料,超过时限不予受理。8月30日之前所有数据上传中央电大。  

六、入学资格审核

1.学生入学资格由各试点单位初审,由省电大复审,中央电大抽查、终审。复审未通过的学生,其信息不得输入注册学生基本情况数据库;即使输入,其注册信息也无效。

2.本次复审后的名册和入学通知书由送审人员当日带回,故要求各试点单位务必严格按省电大规定的送审时间,将报名材料一次性报齐。

七、注册

通过省电大复审的学生,由各试点单位发给省电大统一印制的录取通知书。审核后的名册及录取通知书由各试点单位到省电大领取。新生于2004年8月25日前到各试点单位办理注册和缴费手续。 如未通过中央电大入学资格终审,将收回录取通知书,取消学籍。

八、数据传输

注册完毕,请各试点单位根据报名名册仔细核对数据,CRTVU系统内所包含的学生信息必须全部填入,重点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学生类别(开放本科、开放专科、课程开放)、招生季节(秋)、计划等项目,学生基本信息今后将不再更改,省电大将于8月27日关闭数据库,各试点单位必须在此之前完成新生的数据更改。

附件:1.2004年秋季开放教育招生工作日程表

2.2004年秋季开放教育入学水平测试情况统计表

3.2004年秋季开放教育报名情况统计表

4.2004年秋季开放教育入学测试人数统计表

5.2004年秋季开放教育入学测试领卷清单

6.2004年秋季开放教育入学测试回卷清单

 

二○○四年六月二日

 

 

 

 

 

 

 

 

 

 

 

 

 

主题词开放教育  招生  实施意见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4年6月2日印发


附件1:   

2004年秋季开放教育招生工作日程表

工作内容

2004610日起

宣传发动及接受学生报名。

2004630日、730

分别填写《2004年秋季开放教育报名情况统计表》(附件3)传真至省电大教务处招生办,及时报告招生信息。

83日至5

省电大学籍科审核未办证学生成绩

84

各地市电大凭附件5到省电大教务处考试科领取入学水平测试试卷。

86

学生报名截止。

87日上午9:00—11:30

入学水平测试。

88

回卷,交“2004年秋季开放教育入学测试人数统计表和回卷清单”(附件46)。

89日至11

省电大阅卷并登分。

812日前

省电大下达测试成绩(以地区为单位,如来人拿成绩,请事先电话告知8806031488052739)。

818日至20

各试点单位将上报材料送省电大复审,具体安排如下: 818日:杭州电大(含本地区所属各县级电大,下同)、萧山学院、富阳学院、省电大直属、经贸分校、省统计局培训中心、浙江医药高专、杭州医药职校、警察分校、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水利水电学校、杭州人事干部学校; 819日:工商学院、温州电大、金华电大、丽水电大、绍兴分校、绍兴学院、永嘉学院;820日:台州电大、舟山电大、嘉兴电大、湖州电大、德清学院、临海学院、衢州电大、巨化分校。

825日前

学生到各试点单位办理注册和缴费手续,开放教育学生开学。

826日前

各试点单位完成新生报到、注册及学生基本信息的数据录入修改,省电大将在827800关闭数据库。

826日前

省电大完成新生数据核对并生成学号。

830

数据上传中央电大。


附件22004年秋季开放教育入学水平测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电大(学院、分校、工作站)       2004      

专业

参加测试人数

 

及格人数(60分以上)

各年龄段人数

本专业人数

相近专业人数

其他专业人数

在职人数

非在职人数

城市人数

农村人数

25岁以下

2635

3645

46岁以上

 

 

 

 

 

 

 

 

 

 

 

 

 

 

 

 

 

 

 

 

 

 

 

 

 

 

 

 

 

 

 

 

 

 

 

 

 

 

 

 

 

 

 

 

 

 

 

 

 

 

 

 

 

 

 

 

注:1.此表请在资格审核时交省电大招生办,请分试点单位填报。

        2.本科分专业统计;专科因测试试卷一样,不用分专业填报。


  附件3:                               2004年秋季试点单位报名情况统计表

申报单位(地、市电大):                           联系人: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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