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教育部办公厅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学历

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的通知

 

根据教育厅[2004]11号有关文件要求(详情见附件1),中央电大2004年秋季开始,开放教育学生基本信息须上报教育部备案。此次教育部备案为终身档案,涉及到学生毕业信息,一旦备案将不能修改,为了保证上报信息的准确、规范,请各省级电大严格、认真组织学生核对有关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专业等(详情见附件2)。核对后,请于10月10日前将修改的数据报中央电大数据中心。上报数据要求仅报送涉及有变动的,不得将全部数据上报,否则,中央电大将视为无效数据而拒绝接收。

请各市地电大汇总下属各分校、工作站(含直属学院)的出错信息,在9月30日前传真给省电大招生办,由省电大统一报中央电大修改。此项工作涉及到学生今后毕业办证,请各电大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核对,及时上报修改数据。

 

附件 2

 

2004秋教育部新生建档所需字段说明

 

 

字段名称

备注

考 生 号

用学号替代(注明是学号)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日 期

身 份 证

6位的用511611******0000替换(可以重号)

院 校

统一填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专 业

学 习 形 式

业余

入 学 日 期